人命杯具

楼下发生了一桩命案,一名男子被刺杀于自己的车内。警方很快破了案,案情说来也并不复杂,只因该男子与他人的妻子有染,被对方发现,大概实在气不过,就“拿伊做脱”了。

这位被带了绿帽子的老兄自然难逃法律的制裁,然而本朝法律并无“通奸罪”,所以此君以及众多在婚姻关系中真诚付出而被伤害的一方纵使觉得受了天大的侮辱和委屈,也只能尽力承受法律对婚姻保护不力的现实,而拈花惹草和水性杨花者最多只会受到所谓道德的谴责,而在社会道德水准处于历史低潮期的今日,对此不以为然者亦大有人在。而本案的当事人——似乎身兼凶手和被害人两个角色——无处伸张自己的权利,便铤而走险出此下策,拼了个鱼死网破,真是如假包换的“杯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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